甲方:
乙方:******
为了搞好甲方的杀虫除害灭菌工作,改善生活、经营环境,贯彻实施国家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达到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和成果,本着平等互利,互相促进的原则,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,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处范围的杀虫、灭鼠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并签订本合同。
第一条、 合同期限、防治区域及防治标靶物:
1、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2、防治区域:酒店内及消防通道
3防治标靶物:蚊子、苍蝇、蟑螂、老鼠
第二条、防治效果标准:
1、防治效果标准的评价应依照国家爱卫办制定的有关法律、法规标准即内环境达到无害标准(以下4点为注解);外环境近似达到无害标准。
注解:①蚊子:阳性房间低于10%阳性房间的成蚊平均不超过三只。
②苍蝇:阳性房间低于3%阳性房间的苍蝇数平均数不超过二只,蝇蛆 孽上地的活三龄幼虫低于2%
③蟑螂:药激发(0.3%二氯苯醚菊酯液)检查侵害 低于5%,大蠊的平均查见数不超过5只/房。
④老鼠:每15平方米房间房20*20厘米滑石粉两块,一夜后阳性低于5%。
2、以上阳性房间系指有虫害的房间:以上标准如国家的法律、法规标准在合同期内更改,本条则应作出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标准的更改。